
一、协议离婚也必须冷静期吗
协议离婚必须经过冷静期。依据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所以协议离婚时,冷静期是必经程序。
二、诉讼离婚是否也有冷静期要求
诉讼离婚一般没有“冷静期”要求。“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针对协议离婚所设,即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受理后三十日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
但诉讼离婚中,若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离婚案件,在审理过程中会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调解。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法院可设置一定期间进行冷静思考,不过这并非法定“冷静期”,且是否设置和期限由法院视案情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