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怎样去鉴定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鉴定夫妻共同财产,首先看财产取得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属夫妻共同财产,但有特殊规定或约定的除外。
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等。
判断时还需考虑财产性质,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若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按约定处理。在实际鉴定中,需结合具体财产情况和证据确定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鉴定后分割比例如何确定
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比例确定方式如下:首先,由夫妻双方协商,能达成一致的,按协商结果分割。若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法院一般遵循均等分割原则,考虑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例如,一方对家庭付出较多,如承担主要家务、抚养子女等,法院可能会适当多分财产。若一方存在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分割财产时也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此外,对于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