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此外,若男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女方作为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不过,仅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这一行为,不能直接要求补偿。需符合法定情形,女方主张补偿才会得到法律支持。
依据《民法典》,离婚时有以下情形可要求补偿:
1.家务劳动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离婚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以及有其他重大过错。赔偿范围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