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先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一般属共同财产。分割原则上是均等分割,但会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比如一方抚养孩子较多,可适当多分。若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也可协商一致,对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协议有效。总之,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法公平合理地分割财产。
房产性质认定:首先要明确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个人财产还是家庭共有财产。比如婚后购买一般属共同财产,但有特殊约定除外。出资情况考量:看购房款来源,若一方父母出资且明确赠与己方子女,该部分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登记情况:房产证登记在谁名下有重要意义。登记一方名下,另一方需举证证明自己出资及共同购房意愿。照顾原则:法院判决时会适当照顾抚养子女一方、无过错方及生活困难一方。实际居住:考虑房屋实际居住使用情况,有利于房屋使用价值发挥。
具体分割时,应综合各因素,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