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时男方坚决要孩子是可以的。在抚养权归属问题上,法律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若孩子不满两周岁,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男方能证明母亲有不宜抚养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不尽抚养义务等,也有可能争取到抚养权。
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男方可从自身经济状况、抚养能力、教育背景、与孩子感情等方面,举证自己更适合抚养孩子。
孩子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若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男方生活,这对男方争取抚养权有较大帮助。
若男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女方可通过诉讼离婚解决。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女方需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先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若调解无效且存在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法院应准予离婚。若第一次起诉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女方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