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离婚无过错方赔偿时限是多久
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民法典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就此单独提起诉讼。一审时被告未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双方当事人同意由二审法院一并审理的,二审法院可以一并裁判。无过错方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规定为由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二、离婚无过错有权赔偿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无过错方需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量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给无过错方造成的损害后果等因素,确定赔偿的具体数额。比如,过错方长期实施家庭暴力,对无过错方身体和精神造成严重伤害,赔偿数额可能相对较高。总之,符合法定情形下,无过错方在离婚时可依法主张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