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民法典》,只要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双方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协议就有效。 例如甲乙就合同纠纷自行达成和解,协议条款清晰、自愿合法,该协议就受法律保护,双方需依约履行。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当事人可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协议。若协议内容违法,如涉及违法交易,协议则无效。所以,自行签订的和解协议通常有效,但要确保其符合法律规定的生效要件。
若起诉离婚时一方不同意,另一方仍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定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原告需提供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的证据。若有充分证据,法院经调解无效,会判决准予离婚。 若第一次起诉时证据不充分,法院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原告可在判决生效六个月后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若认定感情确已破裂,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