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需准备以下材料:
1.民事起诉状:写明原告与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如判决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及事实与理由。
2.结婚证:证明双方存在婚姻关系。
3.原告身份证:用以确认身份。
4.夫妻共同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银行存款明细等,便于分割财产。
5.子女情况证据:如出生证明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时使用。
6.感情破裂证据:例如分居协议、家暴报警记录、出轨相关证据等,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准备齐全上述材料,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提交,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进入离婚诉讼程序。
若起诉离婚时找不到对方,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对方失踪。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失踪人。一旦宣告失踪,再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一般会准予离婚。其次,若对方下落不明满四年,或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满二年,利害关系人还可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宣告死亡后,婚姻关系即自行解除。另外,在起诉时,法院可通过公告送达诉讼文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缺席判决。需注意,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合法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