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时一方有公司如何分割
离婚时一方有公司,分不同情况处理。若公司为夫妻一方的个人独资企业,根据夫妻双方是否均主张经营该企业,可采取竞价、评估补偿、拍卖分割等方式。
若是有限责任公司,夫妻一方为股东,另一方不是,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成为公司股东;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二、离婚时一方应支付另一方多少钱
离婚时一方是否需支付另一方钱及金额,需分情况确定。若一方存在重大过错,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赔偿数额根据过错程度、造成后果、经济能力等因素综合判定。
若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金额和方式也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若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约定,一方按照约定给予另一方补偿。总之,离婚支付款项要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协商不成可由法院依法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