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买房,房子归属需分情况处理。
若双方协议处理,按协议结果确定归属。
若协商不成,法院通常按以下规则判定: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出价高者获得房屋所有权,再对另一方给予相应补偿。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实践中,法院还会综合考虑购房出资、双方对家庭的贡献等因素来平衡双方利益。
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参与分割。
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比如一方在结婚登记前购买的房产、车辆等,这些财产的所有权归购买方个人。
但存在特殊情况,若夫妻双方对婚前财产有书面约定,约定该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离婚时则按照约定进行分割。另外,如果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后有增值部分,对于自然增值部分仍属于个人财产;若是主动增值,如一方婚前房产婚后出租的租金,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