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节点通常以夫妻离婚时为准。夫妻共同财产的确定一般截止到离婚时现存的财产。在协议离婚中,自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离婚证时,双方对财产分割协议生效。诉讼离婚的,一审判决书送达双方后,若双方均未上诉,上诉期满判决生效,此时按判决进行财产分割;若上诉则以二审判决生效时间为准。在离婚诉讼期间,任何一方恶意转移、隐匿、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在分割财产时可少分或不分。另外,离婚后发现一方有上述行为或有未分割财产的,可在发现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再次分割。
离婚财产分割遵循以下原则: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财产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
子女抚养权归属,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建议双方先协商,若协商不成可起诉离婚,在诉讼中提供相关证据,如财产来源、子女生活环境等,以便法院做出公平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