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起诉可以请求对方搬离吗
离婚起诉中能否请求对方搬离需视情况而定。若房产为起诉方个人财产,依据物权排他性,可要求对方搬离。若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有使用居住权,一般不能仅以起诉离婚为由要求对方搬离。不过,若对方存在严重干扰起诉方正常生活等不当行为,起诉方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限制对方接近或进入特定场所,包括共同居住房屋,以保障自身居住安全与安宁。
二、离婚起诉可以在哪立案
离婚起诉一般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通常在被告住所地法院立案。
被告住所地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若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另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需注意的是,一些特殊地区有特殊规定,如军人离婚案件等,具体情况可再详述以便准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