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截止到子女十八周岁。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子女已经成年,父母仍然有抚养费的义务。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当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时,父母仍然需要履行抚养义务。
2.这里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3.如果成年子女符合上述条件之一,且无法维持自己的正常生活,那么父母就有义务继续支付抚养费。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抚养费并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生活费,而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和父母的负担能力来确定的。
在法院变更抚养权的程序中,虽然不一定要求双方都到场,但法院会严格审查变更抚养权的请求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如果一方当事人确实无法到场,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说明无法到场的原因,并委托代理人代为参与。法院在审查申请后,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准许代理人代为办理。
法院还会要求双方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变更抚养权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确保变更后的抚养关系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