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费标准的确定,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一般按照不直接抚养方月总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若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比例可适当提高,但通常不超月总收入50%。
这里的月总收入包括工资、奖金等固定收入。无固定收入的,可依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此外,还要考虑子女实际需求、父母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若子女患病、上学等有特殊需求,可适当增加抚养费。
抚养费支付方式可定期给付,有条件也可一次性给付。双方也可就抚养费数额、支付方式等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诉至法院,由法院依法判决。
抚养费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养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等正当理由,子女可要求增加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