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第一次起诉,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且无充分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大概率判不离。需等6个月后原告才能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判离可能性较大,同样适用上述审限规定。若案件复杂,存在上诉情况,二审审限一般为3个月。所以,顺利情况下3到6个月可完成离婚程序;若涉及多次起诉和上诉,可能耗时1至2年。
当夫妻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程序解决。
首先,要确定管辖法院。一般是向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其次,需准备相关材料,包括民事起诉状、原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
然后,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法院会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会予以受理并通知缴纳诉讼费。
立案后,法院会安排开庭时间并送达传票。庭审中,原告需充分陈述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理由,如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
最后,法院会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若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判决准予离婚;若证据不足,可能判决不准离婚。判决不准离婚后,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不得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