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要交费用。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
2.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离婚诉讼过程中发生的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由当事人预交;
4.当事人因自身原因未能在举证期限内举证,在二审或者再审期间提出新的证据致使诉讼费用增加的,增加的诉讼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5.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离婚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起诉离婚按以下原则进行分割:
1.遵从约定,包括婚前财产约定和婚后财产约定;
2.平均分配,即一般没有财产特别约定时,夫妻共同财产各占50%;
3.兼顾弱者和妇女权益。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