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要花多少钱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1.案件受理费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申请费(申请保全措施、执行等) 
  (1)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3)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2)申请执行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3)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4)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5 )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6)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