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本未办下来时变更房屋产权人,常见方式有两种。其一为合同更名,若该房屋尚未进行网上签约备案,买卖双方可直接与开发商协商,撤销原购房合同,重新签订合同,将产权人变更。其二是办理预告登记变更,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此时可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从而实现房屋产权人变更的目的。但具体操作需依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谨慎为之。
首先,需确定房屋性质及相关情况。若为商品房等合法房产,即便房本未办下来,继承仍可进行。
办理流程如下:
1.开具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
2.所有继承人前往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公证机构会对相关材料审核后出具公证书,明确房屋的继承份额等情况。
3.继承人携带公证书、身份证明、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前往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登记机构审核无误后,会将房屋产权登记至继承人名下。
虽然房本未办,但依据购房合同等材料,能证明房屋权属,通过上述法定程序可完成产权继承。不过,办理过程中可能需按要求补充或完善相关手续。